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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
http://www.lsmchinese.org/big5/07online_reading/nee/chapread.asp?bookno=3-13
神用權柄創造並管理宇宙

從今天起我們要來看權柄 (authority) 的問題。為甚麼我們要看見權柄的事?首先我們要知道,神的作為乃是出於神的寶座,而神的寶座乃是建立在權柄上。萬有的被造,是靠著神的權柄;天然界的定律能彀存在,也是靠著神的權柄。神不是用能力創造宇宙,乃是用權柄創造宇宙;神不是用能力維持天然律,乃是用權柄維持天然律。今天科學家找到了原子能,其實他們只是找到了神的能力,他們不過就是發現了天然律。希伯來書說,神是用祂權柄的話托住萬有。(一3,原文。)聖經乃是說,神用祂的權柄托住萬有,不是說用祂的能力托住萬有。在這個宇宙中,乃是神的權柄叫今天的天然律不變。神是用祂的權柄創造宇宙,也是用祂的權柄管理宇宙。神的權柄乃是代表神自己;反過來說,神乃是權柄的代表。當然神也是能力的代表;神是權柄的代表,同時也是能力的代表。人得罪神的能力,容易得赦免;但是人得罪神的權柄,不容易得赦免。所以人得罪神的權柄乃是一件大事。弟兄姊妹們,你們必須看見,宇宙由始至終,都是由一件事管理、定住的,那就是權柄;整個宇宙由上到下,一切的維持都是靠神的權柄。並且,神造人以後,從起頭到末了,有一件事是人一直牽涉在其中的,這件事就是權柄。

撒但的由來

撒但的由來是甚麼?撒但乃是因著干犯神的權柄而來的。誰是撒但?不是與神較量較力者,叫作撒但;乃是僭越神的權柄,也就是在神的權柄、寶座之外,想要另外建立自己寶座的,叫作撒但。以賽亞十三、十四章說,撒但想設立他的寶座在神的寶座以上。撒但就是這樣產生的。干犯神的權柄,就是撒但墮落的原因。撒但之所以墮落為撒但,不只是像以西結二十八章所說的犯了許多罪。罪的產生,乃是在撒但干犯了神的權柄之後。撒但不是先犯罪而後干犯神的權柄,不是先犯罪而後不服神的權柄;撒但乃是先干犯了神的權柄,而後墮落犯罪的。干犯神的權柄,就是撒但墮落的原因;干犯神的權柄,就是撒但的原則。

不能以撒但原則事奉神

由此我們清楚看見,如果我們要事奉神,就絕不能干犯神的權柄,因為干犯神的權柄乃是撒但的原則。如果我們不事奉神就算了;如果我們要事奉神,頭一件要看見的事就是權柄,頭一件遇見的事就是權柄。因為權柄乃是神治理宇宙基本的原則。我們絕不能裏面有撒但干犯權柄的原則,而又能事奉神。人如果沒有脫離撒但干犯神權柄的原則,在裏面仍然留著撒但所以成為神仇敵者的原則,仍然留著撒但背叛的因素,根本上就不能來事奉神。我們絕無法以撒但的原則,來傳基督的道。原則比道更要緊。在宇宙中,撒但不怕我們傳基督的道,撒但乃是怕我們順服基督的權柄。撒但今天仍然住在天上,但他是背叛的、僭越的,他早該由天上被摔到無底坑裏。然而乃是要等到教會都順服了基督,就是到了啟示錄末了時,撒但才要完全被擊敗。所以我們今天在這裏,必須先除去撒但的原則。人若沒有脫離撒但的原則,就只可以傳撒但的道,不可以傳基督的道。神的權柄若不彰顯,你的順服若不彰顯,就你盡可作所謂神的工,實際上卻是替撒但作工。比方說,一個人在抗戰時可以人在重慶,而作南京的事。順服權柄乃是原則的問題,傳道不過是工作問題。原則比工作要緊得多,所以原則的問題必須解決。

在馬太六章,主教導門徒的禱告裏說,『不叫我們遇見試探。』13上。)因為祂怕我們受試探而墮落。又說,『救我們脫離那惡者。』(13中,另譯。)試探乃是撒但的工作,那惡者就是撒但自己。主要我們禱告求神救我們脫離撒但的工作,也求神救我們脫離撒但自己。我們禱告,是要求神救我們脫離兩件事物:一件是撒但的工作,一件是撒但。底下接著說,『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13下。)為甚麼要求神救我們脫離試探?為甚麼要求神救我們脫離撒但自己?因為國度、權柄、榮耀乃是神的,不是撒但的。在這宇宙中,在撒但和神之間,所爭執的一切都是權柄的問題。所以主要我們禱告,求神救我們脫離撒但和他的工作。我們不能落在撒但的權柄之下,不能落在他的原則之下。因為國度、權柄、榮耀乃是神的,不是撒但的;所以我們非脫離試探不可,非脫離那惡者不可。在宇宙中,基本上有三件事:國度、權柄和榮耀;國度是神的,權柄是神的,榮耀也是神的,這三樣都不是撒但的。今天世上的國度、宇宙的權柄、將來萬有的榮耀,還沒有完全歸屬於神;但將來一切的國度、權柄、和榮耀都是神的。今天在教會中,我們應當奪回撒但的權柄。今天世上的許多國度我們不承認,我們只承認諸天的國度;我們要在神的管轄之下,我們應當只承認神的權柄;我們也不能偷竊神的榮耀,一切的榮耀都當歸給神。

你如果在這裏只想要得著權柄的道理,你就走錯路了。你必須有一個感覺,就是感覺神的權柄;你必須碰著神的權柄,服在神的權柄之下。一切的原則,乃在於你有沒有服在神的權柄之下。儘管你作了許多零碎的好事也沒有用,因為神所看的乃是你有沒有服在祂的權柄之下。今天在宇宙中所爭的一切乃是權柄的原則。今天一切的問題乃是:神有權柄,或者撒但有權柄?撒但是因干犯神的權柄而得著權柄,這就是撒但的政治。我們是在撒但的政治之下呢,還是在神的政治之下?這是一切的問題。

先遇見權柄後碰人

當我們想到權柄時,我們不要想到人;我們應該只想到權柄,而不是想到人。我們應當只和權柄發生關係,而不和人發生關係。如果我們在順服權柄之前,先想到人,我們就根本不認識甚麼是權柄。事奉神的人必須先碰見權柄,而後碰著人。如果是先碰著人,後碰著權柄,這條路就完全走錯了。一個人先碰著莫名其妙的權柄,然後即刻順服,一點不管所順服的那人是誰,這路就走對了。這樣的順服不難。如果他是先碰人,而順服那人的權柄,這乃是假順服;神在這人身上,就還沒有打通路。我們不是順服人,乃是順服神在那人身上的權柄。

神最大的要求乃是順服權柄

全部聖經對人的要求,最重的不是背十字架,不是獻祭,不是奉獻,也不是犧牲;全部聖經最大的要求、最高的要求,乃是順服權柄。獻祭、奉獻、犧牲等等的事,在人看來,乃是基督徒最大的事。許多人碰見年輕的基督徒,很自然的就是勸他們作這些事。但主是請你記得,在聖經裏,神對我們有一個最大的要求,就是順服權柄。撒上十五章說,『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22下。)這就是說,聖經裏第一件基本的事乃是順服,順服比獻祭還基本,順服比奉獻還更要緊。順服的對面乃是權柄。連在人的獻祭、奉獻、甚至犧牲的裏面,都有己意攙在其中的可能。惟有順服,是沒有己意攙在其中的,因為順服乃是把自己關在外面。不管你如意不如意,都要順服;你願意順服也得服,就是不願意順服也得服。我們必須看見,背十字架不是對神旨意最高的表示,順服權柄纔是對神旨意最高的表示。

主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

幾年前,我在上海說過主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今天我再說一次。有人以為主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汗如血點滴地上,(路二二44,)是因為祂肉身有軟弱,害怕喝那杯。但主並非如此。主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時,乃以為杯與神的旨意是分開的,所以祂禱告父說,『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太二六39。)主沒有說祂不要遵行父的旨意。祂乃是說,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祂不是說,求你的旨意離開我。在此我們要看見,神的旨意是絕對的,而杯不是絕對的。神的旨意乃是神權柄的表顯。在父還沒有明白啟示之前,主不能以杯為神的旨意。聽命不一定是要獻祭,順服也不一定是要獻公羊的脂油。曾有一時,杯與神的旨意是兩個,所以主就禱告尋求明白。主不能因為是杯,就順服去喝。乃是等到一個時候,杯與神的旨意成為一時,主就說,『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約十八11。)當主明白喝杯就是神的旨意時,祂就遵行了。所以主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乃是要分辨杯與神的旨意的關係,祂要知道上十字架是不是神的旨意。主來不是抓住十字架,乃是抓住神的旨意。客西馬尼園的禱告是非常深的,深過人的思想。主上十字架乃是成功了神的旨意,祂的釘十字架就是順服權柄最高的表顯。因為就是十字架,也有錯的可能;但神的旨意絕不會錯。當主清楚十字架與神的旨意乃是一個時,祂就毫不揀選的上了十字架。所以祂的釘十字架就是順服神的旨意。在此我們看見,主乃是維持神的權柄,不是維持祂的釘十字架。釘十字架不是最高的,成功神的旨意纔是最高的。所以希伯來十章七章說,當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阿,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主真是我們的榜樣!我們在此事奉,乃是要照神的旨意而行,不是要照自己的意思而行。

事奉神的人必須實在的碰著權柄

我們作主的工作,就是作神的僕人事奉神。我們作僕人的,頭一件必須碰著的,就是主人的權柄。那些只看見人的人,根本還沒有碰著權柄。我們要作神的執事,第一個原則就是碰著元首的權柄。我們原來都是在背叛的原則裏,所以我們若要事奉神,就必須徹底的碰著神的權柄。我們需要被帶到神面前,面對面碰著神的權柄。我們要被權柄碰傷了,碰倒了;我們必須被權柄打倒,必須實實在在的遇見權柄,就像我們遇見救恩一樣的實在。惟有如此,我們纔能起首事奉。我們必須有一次專一的碰著權柄,纔能作神的工。在我們與神整個的關係中,神所爭執的就是我們是不是碰著權柄的。如果我們碰著權柄了,就到處都會遇見權柄。我們並不是要求人聽我們的話;認識權柄的人,人的問題就不發生。在上海的時候,有人問到關於順服權柄的事,他說,『如果神的代表權柄錯了,或者對於代表權柄的話,我裏面不通,怎麼辦呢?』一個人問這問題,基本上就是錯的。人常因為在魚身上找到骨頭,或在米飯裏找到殼,就不喫這些。問這問題的人,只看見人,沒有看見權柄。我所要爭的點乃是,人必須被神帶來與權柄碰一碰,並且碰傷了、碰破了,他纔能真正服下來。否則,就是保羅、彼得、所羅門、和大衛今天都來在這裏了,也不能解決我們的難處。

在上海,曾有一個弟兄對我說,『倪弟兄,我看見權柄了。今後無論你倪弟兄說甚麼,我都順服。』我聽了,就對李弟兄說,『糟了,人要聽我的話,這乃是大錯。』我想世上沒有一個錯誤,是比這更大的。人總是以為,順服就是要聽他的話。我告訴你,如果你在那裏是一直覺得人,一直是要聽某一個人的話,這條路你就走錯了。或者你是要別人聽你的話,那也是大錯特錯的。因為你只碰著人,並沒有碰著權柄。我想請問你們,今天你是否碰著主的權柄,像你得救時碰著主那樣清楚?如果你沒有碰著主的權柄,如同你得救時碰見主,就其他的一切都是假的,你不過是學作基督徒罷了。

弟兄姊妹們,你必須被神帶到一個地步,能說,在宇宙中有一件事,就是權柄,我撞著了,我碰傷了,好像人撞牆撞得頭破血流一樣。若是這樣,從今以後,當你碰著權柄時,就有感覺,你就心裏有數,不敢隨便。因你乃是碰著權柄,不是碰著人。如果你只是碰著人,那麼當那人在的時候你順服,當那人不在的時候,恐怕你就要作王了。有的人只怕某位弟兄或姊妹,當那位弟兄或姊妹不在的時候,就甚麼都來。但一個人如果真是碰著權柄了,就不是這樣;即使某人不在,還有神的權柄在。一個人若是碰見了權柄,他就到處都會看見權柄;權柄乃是在整個宇宙中、在世界中、也在教會中。權柄最完全的表顯,乃是在教會中。在教會中一有權柄,就是有人作頭說話,底下有人聽話。如果有人不聽話,他就是沒有看見神所設立的權柄。

事奉的基本難處,就是只順服人而不能順服權柄。在福州,有兩位弟兄只聽我的話,別人的話怎麼都不能聽。這樣的弟兄乃是沒有遇見權柄的,他們的聽我話與不聽別人的話,一樣是錯的。人如果沒有碰著神的權柄,光聽人的話,順服人的話,就一點用處也沒有。我們不是聽人的話,乃是要服權柄。你作基督徒許多年了,現在你要出來事奉主,如果你沒有碰著神的權柄,你怎麼事奉神?認識權柄的人,只要那裏有權柄,他就知道。不認識權柄的人,就挑選著聽;認識權柄的人,人的問題根本不發生。每一個在神面前認識權柄的人,他的竅自然就開了。

主耶穌與保羅的受審

馬太二十六章記載,當主耶穌被人抓去,受了二種審判:一種是在大祭司面前受宗教的審判,一種是在彼拉多面前受政治的審判。當彼拉多審問時,主耶穌甚麼都不回答,因為祂不受屬地政權的管轄。當大祭司審問時,起初主也是甚麼都不回答;但是當大祭司奉永生神的名問祂說,『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祂就回答說,『你說的是。』宗教的法庭,就因這話定祂的罪。(62~64。)為甚麼主在早半天前一句話不說,現在又回答呢?乃是因為那裏有權柄在,所以主開口。問題不是回不回答大祭司的問話,問題乃是大祭司的問話裏牽涉到神權柄的問題。

我們再看行傳二十三章裏,保羅受審判的事,我們在此要注意看保羅在感覺上的轉變。保羅是受過對付的人,所以他能對公會的人說嚴厲的話,他說,『弟兄們,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1。)當時,保羅因為眼睛有病,所以看不清眾人,並不知道大祭司也在那裏。當下大祭司吩咐站在旁邊的人打保羅的嘴。保羅就對他說,『你這粉飾的牆!神要打你!你坐堂為的是按律法審問我,你竟違背律法,吩咐人打我麼?』(4。)保羅在此是說豫言並講理;他的意思是,按律法說,人還未定罪就先責打,這是不合理的。但是他並不知道公會的主席就是大祭司。等到旁邊的人對他說,『你辱罵神的大祭司麼?』(3。)保羅既知道主席是大祭司,他就服下來,他說,『弟兄們,我不曉得他是大祭司。經上記著說,「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5。)然後在六節,保羅就話鋒一轉,不再站在使徒的地位上說話。在這裏我們看見,一個人一碰著權柄,他就軟下來。保羅碰著的是神的大祭司的權柄,他不能站在神的地位上,來對大祭司說話。在當時,保羅固然像是世界的王,沒有人比他更大,他乃是神的特使,但他一碰見神的權柄,就馬上順服下來。當他知道亞拿尼亞是神的大祭司,就立即順服下來,服在權柄之下。

所以我們作工的人,總得面對面的遇見權柄,否則我們工作的原則不是順服的原則,乃是撒但背叛的原則。你必須看見神的權柄,否則你就只是在那裏找人順服;你以為這人行,你就順服,那人不行,你就不順服。這完全是錯的。你總得有一次結實的碰到權柄,你纔能真認識權柄。世上沒有一件東西比權柄更大。每一次你碰著權柄,你這個人就軟下來。我們事奉神,必須要這樣軟下來,否則就沒有用。你必須在教會中、在工作中、在環境中碰著權柄,你纔能認識權柄,你才配來事奉神。這的確需要一個大啟示。

事奉神的原則

馬太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主責備那些奉祂名傳道、趕鬼、行異能的人。為甚麼人奉主的名行這些事,還受主的責備呢?這乃是因為他們是出於自己而作,不是因順服神的旨意而作。所以主接著就說,『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天國)去。』現今的時代,乃是充滿不法,充滿背叛。甚麼是罪?罪就是不法,罪也就是悖逆。約翰一書說,『罪就是不法(Sin is lawlessness)。』(三4。)不法的意思就是沒有律法;沒有律法就是罪。撒但是干犯權柄而犯罪。人是有律法就犯律法,沒有律法就隨意,同樣也是罪;換句話說,同樣的也是不在權柄之下。不是管好或壞,因為壞是罪,好也是罪。干犯律法是行為問題,固然是罪;不法,乃是存心問題,也是罪。不只不服在權柄之下,乃是沒有權柄。在這末後的時代,因著不法者在這裏,墮落的人要把一切的權柄都推翻,隨己意作事,不法要掌權;在這地上,權柄要越過越少。有一天父母、丈夫、學校、國家,這一切的權柄都沒有了。從撒但犯罪的起頭,從人類犯罪的起頭,一直到世代的末了,撒但一直與神的權柄作對,人也一直與神的權柄作對。神設立了權柄,人是一直反對權柄。背叛乃是這世界的原則。我們如果要事奉神,就要碰著權柄。我們必須脫離這世界的這兩個原則:不法與背叛。

我們要看見,宇宙中有兩個原則:一是神權柄的原則,一是撒但背叛的原則。我們不能一面事奉神,又走背叛的路;你不能用背叛、干犯的靈來事奉神。背叛的人雖能講道,但撒但要在那裏笑,因為這人裏頭有撒但的原則。事奉的對面就是權柄。這個問題若沒有好好解決,就在事奉、生活上,各種樣的問題、難處都會發生。我們要問:我們是不是服神的權柄?我們要事奉神的人,必須得著一個基本的啟示,就是認識神的權柄。我們的路要看得準,要看得直。我們要知道,任何的悖逆都是順著撒但而來的。沒有遇見權柄的人,就自己拆毀自己的工作。你反對撒但的工作,但是你還順著撒但的原則,你就一點路都沒有。我們沒有碰著權柄,沒有碰著裏頭的根,就神在各地沒有工作,在中國沒有工作,在世界也沒有工作。背叛的根不除掉,我們就沒有前途,沒有工作。求神憐憫我們,叫我們實在碰見權柄,脫離背叛的原則,不走背叛的路。求神使我們的事奉,乃是在順服權柄的原則裏。
罪就是不法。在希臘文裏,『不法(anomia)』就是沒有律法。(見約壹三4。)罪就是沒有律法。今天我願意弟兄姊妹看見這個定義是何等重要。『不法』這辭在聖經中題到十七、八次,約壹三章四節是其中之一。我們讀聖經時,總喜歡看見對於一件事只有一個定義,像聖經裏對於光、生命、死亡等只有一個定義。聖經裏對於罪的定義也只有一個,就是約壹三章四節所說的,犯罪就是干犯律法(違背律法,原文的意思就是沒有律法),干犯律法就是罪。也許你們告訴人時,人不相信為甚麼罪就是不法,就是干犯律法(沒有律法)。羅馬二章十二節說,人是沒有律法(anomos)犯罪的,也必按沒有律法( anomos)滅亡。約壹三章四節的違背律法,與羅馬二章十二節的沒有律法,在原文乃是同一個辭,即 anomia ,a 是『不』或『沒有,』 nomos 就是『律法。』所以合起來就是沒有律法。人都以為說,不干犯律法就沒有罪,干犯律法纔有罪。但聖經沒有這樣說。聖經只說,沒有律法的,就是罪。因為羅馬二章說,人沒有律法犯罪的,也要因沒有律法而滅亡。所以罪的意義就是不法,也就是沒有律法。

人照著己意而行,人不順服在神的權柄之下,就是犯罪。很多弟兄姊妹聽到我們說這樣的話,已經有許多年了。我們一再的說,人憑著自己的血氣行善,乃是不蒙神悅納的。人的行為即使是良善的,只要是憑血氣作的,都是被定罪的。但仍有許多人沒有看見其中的原因。人行善仍然被定罪,原因乃是人的善行並不是行在神的權柄之下。罪就是人任性而行。人不服在權柄底下,即使所行的是好的、良善的,仍是犯罪。神看人這樣憑著己意所行的善,乃是不法的。神不是看人所獻的羊、牛、脂油有多少,神乃是要人聽命與順服。聽命與順服的對面就是權柄;但獻祭的對面可能是主,也可能是己意。順服權柄就是棄絕己意,把自己擺在一邊。

權柄是絕對的,獻祭不是絕對的。人可以想要獻祭,但獻祭卻可能是自己所定的,是投自己所好的。我們必須看見罪是甚麼,罪就是人任性而行、任意而行。不是人的性、意的好壞問題,乃是人任性、任意而行,在神面前就是罪。在人類六千年的歷史中,這種原則都在人裏面。人常說,我這樣作、那樣作是好的,但卻不知道其中有多少的不法。

含的不法

今天我們要來看舊約裏幾個明顯的不法之事。這些都是大家很熟悉的故事。第一個我們先看含背叛挪亞的事。這件事記載在創世記九章二十至二十七節。我願意你們看見,在這段話裏,說到全聖經的頭一個奴隸;你們能彀在這段聖經裏清楚的看見,奴隸是如何起頭的。這段聖經很清楚給我們看見,起頭作錯事的乃是挪亞,他因著喝了葡萄園中的酒,就醉了,在帳棚裏赤著身子。迦南的父親含,也就是挪亞的小兒子,看見挪亞醉酒赤身在帳棚裏,就出去告訴他的兩個兄弟閃和雅弗。這件事以行為來說,是挪亞錯了,他不該喝醉酒。但在這裏我們也看見,在含的身上有背叛的靈,他沒有順服在他父親的權柄底下。所以當他看見父親作錯事,就立刻去告訴他的兄弟。含沒有看見權柄的嚴肅,他沒有看見他父親乃是他的權柄。一個人不該在言辭上受試探干犯代表的權柄,不該在神面前不敬畏神,不尊重代表的權柄。

背叛的人喜歡看見權柄失態

沒有一個人或一個肉體,是不喜歡看見代表權柄失態的。喜歡看見代表權柄失態,這乃是背叛的靈。權柄的失去,就是肉體的自由,所以人喜歡看見代表權柄有錯。含是挪亞的兒子,被命定要服在挪亞的權柄之下。當挪亞醉酒赤身時,含就受了試探,他以為看見這事是可喜的、有趣的,因此立刻就去告訴他的兩個兄弟說,父親如此如此。這就給我們看出,他有背叛的靈。肉體背叛權柄,頭一個結果就是錯的態度,第二個結果就是錯的話語。含有背叛的態度,喜歡看見權柄失態,所以當他看見父親失態,就出到外面對他的兄弟說了。但他的兩個兄弟態度完全不同,他們不喜歡聽見這事;他們認為這是可悲的事,不是可喜的事,是羞恥的事,不是榮耀的事。於是兩兄弟就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蓋在父親的身上遮蓋了父親的赤身;因為他們背著臉,就沒有看見父親的赤身。

背叛的結果-永遠作奴僕

結果,當挪亞醒了酒後,知道小兒子向他所作的,就立刻說預言。人所說的豫言當中,這個豫言乃是聖經裏第一次記錄下來的。(這豫言並不是人所說的第一個豫言。人所說第一個豫言乃是以諾關於洪水的豫言,但沒有記在創世記裏。)在這個豫言裏,閃得祝福,雅弗也得祝福。我們的主耶穌乃是由閃的後裔而出的,這就是說,閃要把基督帶進來。雅弗所得的祝福,乃是要擴張;所以教會二千年來,傳福音的都是雅弗的後裔,雅弗乃是把傳基督的人帶進來。但是含卻受到咒詛,他的兒子迦南要作閃的奴僕,也要作雅弗的奴僕。背叛權柄的結果,其刑罰就是永遠作奴隸,永遠服在權柄之下。全部聖經裏,奴隸的起頭乃是迦南。奴僕的意思,就是永遠在權柄之下,不能作自由的人。

我願意弟兄姊妹們看見,頭一個墮落的人亞當,因為不聽神的話,隨己意而行,喫了善惡知識樹的果子,結果遭到了咒詛。洪水之後,挪亞喝了酒,甚至赤身露體,這件事使含的背叛彰顯出來,於是含受咒詛直至今日。洪水之後,人類頭一個受咒詛的乃是含。我裏面實在沉重,我只有一句話:盼望每一個學習事奉主的人,必須讓主帶領到一個地步,是厲害的碰著權柄。你要讓神的權柄滲透你的一切,甚至你的組織裏面都有神的權柄。你必須碰著基本的權柄。人如果碰著挪亞,不過就是挪亞而已,就他還沒有遇見權柄。人如果遇見挪亞身上的權柄,他就不能隨便。你必須碰著權柄,你事奉神纔有價值。我們不能在不法的原則裏事奉神,不能在不法的靈裏事奉神。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獻凡火

讀經:

利未記十章一至二節:『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我們前天晚上讀過利未記八章,說到亞倫一家分別為聖,承接聖職;九章接著說到亞倫與一家人就獻祭,開始盡祭司的職分。然後在十章一至二節,我們就看見拿答、亞比戶用凡火獻祭。我們先回頭看八至九章。請注意八章二節頭一句、六節、十二節、十三節、十四節頭一句、十八節、二十二節末了二句、二十三節、二十四節、二十七節、三十節、三十一節、三十六節,九章一節、八節、九節、十二節、十八節。   

獻凡火被燒滅的原因

凡在神面前學習走事奉的路的人,必須看見拿答、亞比戶的故事是何等嚴重的一件事!他們獻上凡火,是神所沒有命令的。我怕你們沒有看見這件事的嚴重是從何而來。神是揀選亞倫作大祭司,不是揀選他的兒子作大祭司。亞倫的兒子們作祭司,乃因父親是作大祭司,而他們是在亞倫的家裏。神揀選他們,是因為亞倫這一家在神面前的光景對,並不是因為他們個人對。神揀選利未的子孫,是與他們的先祖有關,與利未支派的子孫無關。亞倫的兒子們作祭司,是跟著父親學的。聖經一直說,他們作祭司事奉時,亞倫與他的兒子們把祭物放在祭壇上。神是設立亞倫作權柄,他的兒子要服在父親的權柄之下。九章一直說,是亞倫獻祭,他的兒子們在那裏學,他們不過作助手幫助父親。神不盼望拿答、亞比戶自己動手作任何事。但他們看見亞倫作甚麼,以為自己也能作,就作了神所沒有吩咐的事。他們獻了凡火。凡火,乃是神所沒有吩咐的。因為亞倫沒有動,他們就也不該動。亞倫沒有受吩咐要獻祭,他們卻擅自去獻祭,那就是凡火。拿答、亞比戶只能跟隨亞倫,但他們卻以為自己也能獻祭,不得亞倫的吩咐就獻上凡火。他們乃是不在權柄底下獻祭。撒母耳記上說,聽命勝於獻祭。(十五22。)在這裏有獻祭,但沒有聽命,沒有服權柄。這就是背叛神的權柄,因此從神面前有火出來燒滅他們。

神的工作乃是權柄的配搭

在事奉神的工作上,乃是權柄的配搭,就是像亞倫和他兒子一家的事奉。有些人必須看見上面的權柄,他們只是在下面作助手的;另有些人是在上面作權柄的。我們的工作必須照著權柄配搭的等次,不然就不能蒙神喜悅。我們多年來一直注意拿答、亞比戶的事。你必須看準,就是亞倫的兩個兒子在亞倫之外作事,就是在神之外作事。在利未記八、九章裏,我們一直看見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獻祭一直都是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一同作。我們看見,神的工作也是在配搭的原則裏,不是個人單獨負責的;乃是三個、五個人,或是十個、八個人負責,好像一家人一樣。有的站在亞倫的地位上,有的站在拿答、亞比戶的地位上。神所分別為聖的,乃是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兩方。在利未記九章裏我們看見亞倫作祭司獻祭,他的兒子們作助手幫助他。但他的兒子們看見父親兩天來的獻祭,並沒有甚麼特別事發生,就以為自己也能獻祭,結果就遭受審判。凡是人沒有碰著權柄的事奉,就是獻凡火;凡是一個人能說,某某人能作的,我也能作,這就是背叛;凡應當跟著別人,而不肯跟著別人的,就是背叛。

對於利未記八、九章,有的人說,亞倫的兒子們跟著亞倫所作的,何必需要權柄?這有何希奇?我也會作。請你記得,你如果像亞倫的兒子們跟隨亞倫作,你就能給人祝福,這要叫你事奉神的事蒙神悅納。反過來,如果你是由自己發起,脫開亞倫的權柄而作,你就是獻凡火,結局乃是死。我一直覺得,自一九二六、二七年起,在中國逐漸有一種風氣形成,就是自由佈道的事。自由佈道,就是脫開權柄的配搭。過去在中國的自由佈道,對教會乃是大損失,因為看不見配搭,就失去許多祝福。我們必須看見,在事奉神的事上,要如何與神所設立的權柄合起來作。你們必須要看見這一件事是何等嚴肅,就是在事奉神的事上,乃是權柄的配搭。

亞倫和米利暗毀謗摩西

現在我們再來看民數記十二章裏,亞倫和米利暗毀謗代表權柄的事。亞倫是長子,摩西是次子,米利暗是長女。摩西是亞倫和米利暗的弟弟,但神是立他作他們的代表權柄。摩西娶了古實的女子,就是含的後裔為妻,而摩西乃是閃的後裔,所以摩西作這件事是不對的。米利暗是姐姐,亞倫是哥哥,在家中他們兩個比摩西大,所以他們就因著摩西娶古實女子毀謗他。本來他們在家中是兄姊,若對弟媳婦不滿意,責備她是可以;但在此他們不只是題到家務事,還牽連到神工作的事。在第二節裏,亞倫、米利暗說,『難道耶和華單與摩西說話,不也與我們說話麼?』這話一說就不同了,他們把事情從家庭的範圍,拖到了神工作的範圍裏。在家庭的範圍裏,亞倫和米利暗也許是對的;但一挪到神的工作時,亞倫和米利暗就錯了。因為在工作的事上,神是把權柄放在摩西手中,不是交在亞倫和米利暗手中。如果他們的批評限於家庭中或神面前,也許可以過去;但一摸到神的工作,亞倫和米利暗就大大的錯了。因為神不是揀選他們作權柄,神是揀選摩西作權柄。只有神配責備祂的僕人,其他人不配責備。在神的工作上,只有神能責備摩西,他的哥哥或姐姐都不能責備。常有許多人把家庭的事,拖到神工作的事情裏,這乃是大錯的。猶太人也是如此,他們所以不信基督,所以拒絕祂,就是因為他們知道主的弟兄姊妹,他們認識祂的家人。

得罪代表的權柄就是得罪神的權柄

亞倫和米利暗說,難道神不對我們說話麼?聖經接著記說,『這話,耶和華聽見了。』(2。)這句話可視為括孤的話,不是正文。對於亞倫和米利暗的話,摩西好像沒有聽見,他一點也不說話;反而神聽見了。關於摩西的反應,聖經只記著說,『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3。)然後聖經說,神忽然對他們三人說話,叫他們三人出來到會幕那裏。神對亞倫和米利暗二人說,『你們且聽我的話,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我耶和華必在異象中向他顯現,在夢中與他說話。我的僕人摩西不是這樣,他是在我全家盡忠的。我要與他面對面說話,乃是明說,不用謎語,並且他必見我的形像。』(6~8。)神說,亞倫和米利暗若是先知,神不過在異象中向他顯現,或在夢中與他說話。但神對摩西說話就不同了,神乃是與他面對面的說話。在這裏我們要注意的看見,甚麼是代表的權柄。代表的權柄就是神的權柄,代表的權柄乃是神給人的,是神自己要這樣作的。所以一個人不能說,碰摩西,就了事了。你碰摩西,就是碰著他身上的神。神好像是說,你米利暗若是女先知,我頂多在異象中或夢中對你說話;但我對摩西,卻是面對面的與他說話。神接著說,『你們毀謗我的僕人摩西,為何不懼怕呢?』(8。)神就向他們二人發怒而去。毀謗神的代表權柄不是一件小事,毀謗神的代表權柄,乃是惹神發怒的事。

我們必須求神開我們的眼睛,看見一切的權柄都是神的,都是出於神的。在地上沒有一個人能把權柄拿去。人自己拿來的權柄都不是權柄,沒有一個權柄是人能拿去的,權柄都是神給的。我們必須看見,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摩西的姐姐和哥哥得罪的不是摩西本人,乃是他所代表的權柄,所以神就發怒。人一碰著代表的權柄,就是碰著神。因為權柄是神給的。摩西娶甚麼女子為妻,亞倫可以管教,因為在家裏摩西是弟弟,神尊重亞倫;但亞倫也必須看見,在神的工作上摩西是神的僕人,把權柄給他的乃是神。一個人與摩西出事時,不是得罪摩西,乃是得罪揀選摩西的神。人想碰神的權柄是碰不來的。有一句話我要一再的說:人碰神代表的權柄,就是碰神的權柄。你千萬不要以為代表的權柄可以得罪。神的權柄不可得罪,神的代表權柄也不可得罪。一個人得罪神代表的權柄,就是得罪神的權柄。得罪神代表的權柄,與得罪神的權柄是一樣的。許多人說,我只聽神的話,我不聽代表權柄的話。請你記得,你不聽代表權柄的話,就是不聽神的話;你得罪代表的權柄,就是得罪神。代表的權柄就是神的權柄。你不要理作代表權柄的是甚麼人,你只要認得他是否代表的權柄。人不能說,我俯伏在神面前,至於代表的權柄則不服。人如果沒有膽量得罪神的權柄,就要懼怕,不可得罪神代表的權柄。

得罪代表的權柄是嚴肅的事

神向米利暗和亞倫發怒後,雲彩就從會幕上離去,也就是表明神的同在離去了。本來雲柱在白日收上去時,以色列人就起行。但這天雲彩從會幕挪開了,卻不是以色列人起行的時候。甚麼時候有毀謗,甚麼時候神的同在就收回,甚麼時候神子民的行動就受攔阻。這真不是一件小事。從人的眼光來看,與摩西爭鬧,只是對付摩西,好像不要緊;但從神的眼光來看,這件事頂要緊。因此神收去祂的同在,表明這事的嚴肅。不僅如此,米利暗還長了大痲瘋,因為這件事是米利暗主動的。(主動的人名字必放在前面。)長大痲瘋的人,不會比古實人更好。古實人不過皮膚的顏色是黑的;長大痲瘋卻是不潔淨,要被關在外面七天,不能與神的子民親近。

這件事如何解決呢?乃是摩西求神醫治他姐姐。神對摩西說,『她父親若吐唾沫在她臉上,她豈不蒙羞七天麼?現在要把她在營外關鎖七天,然後纔可以領她進來。』(十二14。)猶太人認為吐唾沫乃是羞恥的事。這裏說,是父親向她吐唾沫,所以要蒙羞七日。這事以後,雲柱纔向上收起來,以色列人纔得向前進。神是用這方法,以羞恥的事除去羞恥。於是他們毀謗的罪,就得赦免了。權柄的事乃是聖經裏極嚴重的事,一個人對付神的僕人,如果態度上一有不對,就全錯了,他就不能走前面的路。在對付神僕人的事上,我們必須注意,不能隨便。對神的僕人,我們不能隨便說話。今天許多人毀謗他前面的人,隨便對付神的僕人,卻不知道這事有多嚴重。我們要求神開我們的眼睛,看見權柄的事是何等的嚴肅。

可拉黨的背叛

以上所題起的,先是兒子背叛父親,然後是兒子擅自作主,再來是兄姊背叛弟弟。這是因為他們都沒有看見,在這裏乃是屬靈的關係,不是家庭關係。米利暗的事過了幾年後,又有另一件背叛的事發生。就是到了民數記十六章時,亞倫與摩西受可拉黨、大坍、亞比蘭的攻擊。這一次乃是家庭以外的人背叛摩西和亞倫。可拉黨人是利未人,是抬神約櫃的人,他們與獻祭的事無關。還有大坍和亞比蘭,他們是流便支派的人。在這裏有利未與流便兩支派的人。在肉體上,流便是雅各的長子;但在屬靈上,神乃揀選利未支派來事奉祂。利未支派在屬靈上是領頭的支派,流便則是在肉體上領頭的支派。這兩派的人不滿意神只向摩西、亞倫兩人說話,就起來毀謗、攻擊他們。另外還有以色列民中二百五十位首領,這二百五十人是摩西所挑選來管理以色列民的,與摩西一同治理以色列民。現在可拉、亞比蘭、大坍,以及二百五十位首領,都一同起來聚集攻擊摩西說,『你們擅自專權,全會眾個個既是聖潔,耶和華也在他們中間,你們為甚麼自高超過耶和華的會眾呢?』(3。)他們全都反對摩西、亞倫。他們是厲害、激烈的攻擊摩西和亞倫。

作權柄的人乃是溫和的

摩西看見這樣的情形,就立刻俯伏在地。摩西乃是世上最溫和的人。人若不是溫和的,就不會在人攻擊他的時候,還俯伏在地。一切敬畏神的人就能俯伏,因為知道權柄是神的。作權柄的人不是作威作福的人,不是高高在上、叫人順服的人。摩西不是高高的坐在座位上給人反對,他乃是能俯伏的人。摩西實在是溫和的,所以他有權柄。一個人不俯伏下來,就不能真正被高舉。

背叛的嚴重後果

摩西接著就說,『到了早晨,耶和華必指示誰是屬祂的,誰是聖潔的,就叫誰親近祂,祂所揀選的是誰,必叫誰親近祂。』(5。)摩西又打發人去召大坍、亞比蘭來,他們說,『我們不上去。你將我們從流奶與蜜之地領上來,要在曠野殺我們,這豈為小事,你還要自立為王轄管我們麼?並且你沒有將我們領到流奶與蜜之地,也沒有把田地,和葡萄園,給我們為業;難道你要剜這些人的眼睛麼?我們不上去。』(12~14。)這時摩西動怒,就向神禱告。這就逼得神出來審判。神本想要把全會眾都滅絕,但因摩西的代求,神就答應只滅絕背叛的人。摩西接著又對背叛的人說,『我行的這一切事,本不是憑我自己心意行的,乃是耶和華打發我行的,必有證據使你們知道。這些人死,若與世人無異,或是他們所遭的,與世人相同,就不是耶和華打發我來的。倘若耶和華創作一件新事,使地開口,把他們和一切屬他們的都吞下去,叫他們活活的墜落陰間,你們就明白這些人是藐視耶和華了。』(28~30。)摩西剛說完了話,地就開了口,把他們連同財物都吞滅了。31~32。)

背叛的人活在理由裏

在這件事上我們看見,可拉、大坍、亞比蘭一黨人的看法是有他們的道理的。他們說,以色列全會眾個個都是聖潔的,所以你摩西不能擅自專權,因為神也在會眾中間。(這點摩西、亞倫也承認。)所以他們說,你們高舉自己,超過耶和華的會眾。這些話都是有理的。底下大坍和亞比蘭說,你們把我們領出流奶與蜜之地,不是進入迦南,乃是進到曠野。他們覺得,比起曠野來說,埃及是流奶與蜜之地,曠野當然不是流奶與蜜之地。他們甚至說,摩西想要剜那些人的眼睛。他們很清楚這地乃是曠野,他們的眼睛清楚的看見這一切。他們想,摩西豈能蒙蔽他們的眼睛。他們是有他們的道理,他們有許多道理可以講。但是請你記得,人碰著道理,就只是事奉道理,人碰著權柄,纔是事奉神。人憑著道理而活,就隨著理由走。我們若要事奉神,就不可容忍這兩派人的惡。我們必須學習,走在神的路上,要不憑眼見,不憑理由。不錯,正如大坍、亞比蘭所說的,有時我們是需要把我們的眼睛『剜去,』只憑信心而活。常常人肉體的眼睛若不瞎,就不能有屬靈的眼光。一個人如果有屬靈的眼光,服在神的權柄之下,就知道迦南乃是事實,曠野乃是虛假空洞的。所有瞎著眼服在權柄底下的人,都能進到迦南地。

我們必須問:到底我們是照著甚麼原則事奉神?如果我們憑著可拉黨、流便支派的原則,我們就覺得他們的話有道理,我們能活在許多的理由裏。但亞倫、摩西受神指派,乃是管理進入迦南的事。人如果順服他們,就能進入迦南;如果不順服他們,就只能倒斃在曠野。這是很重的原則。教會的原則與陰間的原則相反,教會的原則是順服,陰間的原則是背叛。人如果背叛,他的路就是陰間的路,死亡的路。正如可拉、大坍、亞比蘭背叛,地就給他們開了進入陰間的路。這路是黑暗的路,黑暗的路無法引人進入迦南。相反的,順服的路乃是光明的路,是引進迦南的路。弟兄姊妹,請你要記得這句話:瞎著眼的人,反而進入迦南;眼睛睜開的人,卻不一定進入迦南。

事奉神基本的路

在屬靈的事上,在事奉神的事上,基本的路總是必須先碰著權柄。所有在神面前沒有碰著權柄,只碰著弟兄、父親、兒子的人,無法走前面的路。挪亞的兒子含看見父親作錯事,卻沒有看見父親是他的權柄。亞倫的兩個兒子看見父親所作的事,也照樣的作,卻不知道父親是權柄。亞倫、米利暗只看見弟弟摩西錯了,卻沒有碰著代表權柄。許多人不過碰著父親、丈夫、兄弟等,卻沒有碰著神的權柄。米利暗也許是多話的人,摩西是頂溫和的,姐姐責罵弟弟,可能以為無事。從前她也許罵過摩西一百次,如今再罵一次有甚麼關係。但從前米利暗碰不碰他,他不過是弟弟摩西;今天神既立摩西為權柄,米利暗再碰他,就是碰神的權柄。一旦碰著神的權柄,就不管弟兄姊妹、或是父子的關係。人以為碰父親、兄弟,不過是碰著地上的父親、兄弟。但神卻看是碰著祂的權柄。可拉黨人以為,他們所碰的,不過是同一支派的人。他們是抬約櫃的,摩西、亞倫是獻祭的,都是一同事奉神的。其他二百五十人也以為,他們同是事奉神的人。但他們只看見表面的,就以為既是一同事奉神,彼此就都差不多。他們不知道碰著摩西、亞倫,就是碰著神的權柄。他們乃是碰著人,沒有遇見神的權柄。

在這裏最基本的、最緊要的事,乃是要先碰著神的權柄,然後纔碰人。惟有這樣,我們在事奉神的事上纔有路。如果一個人一直只是碰著人,沒有碰著神,他就無法走事奉的路。我們在這裏所作的,不只是說,要你們去碰教會,去碰工作;以後你要看見,你在各地,在任何場所,都要碰著權柄。你在家庭裏、在社會上、在教會中,都要碰著權柄。一個人如果只在教會中碰著權柄,在外面沒有碰著權柄,這還是不對,這樣的人還沒有多大用處。如果你處處都碰著權柄,你這人纔是對的。譬如一個姊妹即使在家中被夫丈、公婆壓住,而順服權柄,但一出去到別處卻不順服,這當然就是不對的。你碰權柄,必須好像頭碰牆,是衝破了一樣。你在鼓嶺這裏,你要碰權柄,好像頭碰牆那樣的碰破了。若是這樣,當你到上海或是到青島時,你看見權柄就會怕,好像碰破頭的人看見牆就怕。無論到那裏你都怕,你都不敢隨便,你纔算是真正遇見權柄。如果有人以為只有鼓嶺的牆不可碰,他就錯了。你如果真正碰著神的權柄,無論對各個人,或到各處去,你都不敢隨便碰。這是基本的事。若不是這樣,我們的事奉就沒有路。

一切的問題,都在於人如何,在於人對待權柄如何。不是摩西、亞倫、挪亞如何,乃是神的權柄你碰著了麼?你對待權柄如何?神的代表權柄,就是神的權柄。我們要知道,在這世界上,一個人直接由神得著命令的很少;在世界上,人直接碰著神的權柄的時候不多。大多數的時候,人都是碰著代表的權柄。代表權柄的命令,與神直接的命令,有同樣的價值。我們必須看見,代表的權柄就是神的權柄。我們盼望,有一天教會要啟示出應該啟示的。弟兄姊妹都碰著權柄,在凡事上順服。那時就有全新的教會起來。在士師的時代,常說以色列民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極為混亂。今天教會也是一樣,權柄的事不清楚,權柄的配搭沒有建立,弟兄姊妹是亂的,各人任意而行。盼望神憐憫我們,給我們有光,看見權柄的嚴重。求神叫我們真正碰著祂的權柄。
羅馬書十三章一節:『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這幾天我們稍微花點工夫看神的權柄,我們並沒有按著次序。昨天我們題到舊約裏的幾件事,說到人如何背叛權柄。今天我願意弟兄姊妹看見權柄的基本原則。權柄的基本原則就是: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一切的權柄都是出於神,都是神所命定的;神在宇宙中,在世界上設立了權柄制度,為要彰顯祂的權柄。我們必須看見,在一切制度中的權柄,都是神所立的,都是出於神的。

神在宇宙中設立權柄制度

我已經說過,今天我再說,神管制整個宇宙,神管理整個世界,乃是用權柄;神管理宇宙乃是以權柄為原則。在這宇宙中,我們將權柄往上推,推到終點就是神自己;權柄一層一層再一層上去,高到最後乃是神自己的權柄。昨天我說過一句話,就是一個人直接由神得著命令的很少,在世界上直接碰著神的時候不多。所以神的權柄直接臨到人的不多,這是少有的事,不是太多。今天神的權柄彰顯最多的地方,乃是在受神命令,為神所差派,作神代表權柄者的身上。神命令某些人、某種制度、或某機關作權柄,這些代表權柄乃是神所差派、所定規的。昨天我們也說到,代表權柄的命令與神直接的命令,有同樣的價值。所有的權柄都是從神來的。直接的權柄,與代表的權柄(即間接的權柄),是一樣重要的。只有愚昧的葡萄園園戶纔說,需要主人親自來;他們認為光先知來不算數,即使園主的兒子來也不彀。所以他們把一個一個先知都殺了,至終園主的兒子來了,他們也不服,也把他殺了。因此最後需要主人自己來解決問題。(參太二一33~41。)這是愚昧的園戶。愚昧的人纔說,間接的權柄不是權柄。

神是用話創造宇宙,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神不是用方法發明,不是用能力創造;祂乃是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祂只要說了,事就成了。這是神創造這宇宙的基本原則。在創造宇宙萬有之後,神還創造了許多天然律來管理宇宙。沒有一樣東西沒有自然律。就一面說,神在宇宙中創造自然律,就另一面說,神用權柄的話托住萬有。(來一3。)所以神乃是用權柄來管理整個宇宙。整個宇宙的維持,都靠天然律在運行,並沒有例外。這些天然律是一直在作用。不只在自然界如此,就是在超然界(即屬靈界),也是如此,神有祂的權柄來管理靈界的一切。神創造了基路伯、天使、並二十四位長老,還有詩篇八十二篇所題的諸神-即神所立宇宙中的代表權柄。這一類的有權柄者,有神所安排一層一層的地位。可惜基路伯之一墮落了。這明亮之星墮落了,因為他想要設立自己的寶座,想要與神同等;他想要推翻神的權柄,建立自己的權柄,結果他就墮落了。他墮落的結果,就有三分之一的天使跟隨他,造成了今天黑暗的權勢;這黑暗權勢的元首就是那墮落者撒但。

神在第二次的創造裏,在重新修造世界時,在第六日造了人,並將人放在神的權柄底下,有別於其他的動物。神也給人權柄,要人管理這地,並修理、看守這地。神把天空的飛鳥、海裏的魚、地上的走獸、和爬物都交在人手中;地上其他的活物,乃是在人的權柄底下。神又吩咐人說,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不可喫,因為人喫的日子必定死。喫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必定死,這是事實,這吩咐也是權柄;這不是神的恐嚇。(這是因為神要人知道的是非,乃是直接在神面前從神而得的。但人墮落後,是非就變作是在人的裏面了。)神說不可喫分別善惡樹的果子。這是命令,這也是權柄。當夏娃被蛇引誘,喫了分別善樹上的果子,因為她是背叛而喫,所以她就犯了背叛的罪。保羅在提摩太前書說,在神的創造中,亞當是先造的,夏娃是後造的,所以女人應當順服;但夏娃不順服,以致受引誘而墮落。(創三13~14。)保羅看見,在創造的先後次序裏,乃是有權柄在其中的。我們讀創世記就知道,夏娃不聽命,擅自喫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她要喫的時候,並沒有先問丈夫,乃是伸手便摘果子;她伸手實際上就是伸出自己的頭。因此夏娃這樣作,乃是背叛神在地上為人所設立的制度,就是不順服亞當。一個人不問代表的權柄而伸出手,他就是伸出自己頭的人。撒但叫夏娃背叛亞當,又叫今天全地的人背叛。

背叛神在地上所設立的制度,就是背叛神的權柄。在地上的制度中,後造的應順服先造的,這是神所定先後的次序。夏娃將這權柄次序破壞了。夏娃喫了神禁止人喫的果子,代表人與神之間出了事,就是人推翻神的權柄,這是破壞了神與人之間的關係。這與撒但推翻神的權柄是同樣的故事。撒但墮落,乃是因為想要高抬自己與神同等。後來撒但又引誘夏娃喫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告訴她只要喫那果子,人便能彀像神。這乃是叫人高抬自己好像神。這和撒但一樣,也是推翻神的權柄。撒但因著自己想要爬上神的地位,就與神的權柄出了事。夏娃犯罪,一面是人與人之間的權柄出了事,一面也是人與神之間的權柄出了事。夏娃喫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亞當也喫了,因此撒但的工作就成功了,人與神中間的權柄就被破壞了。人沒有告訴神,也沒有問神,就自己心裏思想、計畫、作事;人沒有學習問神,人沒有學習在神的權柄底下作事,這就把權柄破壞了。

在政治上

雖然撒但墮落了,但神沒有將宇宙丟掉,因為這宇宙中還有許多良善的天使、清潔的天使,這宇宙還是照舊在神面前維持著。同樣的,雖然因為亞當與夏娃干犯神的權柄,今天的世界墮落了,神所造的人墮落了,但神沒有把這世界摔掉,神仍然設立權柄在世界上,祂仍然在尋找人來維持權柄。這些權柄在政治上可以看見,在家庭中也可以看見。神在世界上所設立的權柄制度,主要的乃是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上,就如男人與女人的關係上,在丈夫與妻子的關係上,在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上,在僕人與主人的關係上。除了這四件在家庭裏的關係之外,還加上在外面與掌權者的關係上。神在這些人中間的關係上,設立了權柄的制度。

在這世界上,乃是神自己設立政治上有權位的人。自從創造天地起直到人被造一六五六年後,神好像還沒有設立權柄在地上;不過那時已有許多人自己爬起來,想要作權柄。乃是等到人被造一六五六年後,也就是洪水以後,神就將政權交給人。神對挪亞定規說,『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創九6。)死刑乃是神第一個定規的。在洪水之後,神將管治人類的權柄交給了人類。所以地上列國的官員、政府乃是神設定的;這種政治上的代表權柄,從那時起一直傳下來到現在。今天地上的列國都有官長。雖然地上許多列國的行政不好,官員不好,但仍然有權柄。這些人雖然不敬虔,雖然不相信神,但這些人乃是代表的權柄,他們是神所設立的。雖然地上的國度是在撒但之下,但權柄乃是神的;雖然整個國家也許是撒但的國,甚至將來全地都會變成撒但的,但掌權的原則還是屬乎神的。

※待續:
http://www.wretch.cc/blog/SnoopyYang/26304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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