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佛教或其它假宗教者之所以會遭魔鬼入侵和轄制的最大原因就是
違背真神上帝的啟示(聖經)和教導:
出埃及記廿章一至五節
“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了,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神在這裏指定的兩種罪是什麼?首先是在神面前承認除了神以外沒有任何其他的神。承認神是眾神中的首位或最大是不夠的。我們必須承認他是獨一的真神,在他以外別無其他神。
在以賽亞書四十五章二十一節,神鄭重聲明說:
“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我是公義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
第二條誡命陳述了第二種罪,即借人手製造任何代表神的偶像或形像,並拜祭它。在羅馬書一章廿節至二十三節,保羅分析違反這兩條誡命所牽涉的是什麼: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那些承認假神及敬拜偶像的人,已故意拒絕藉著創造顯明神的明顯啟示。反之,他們選擇敬拜那些一個比一個低劣的偶像。他們先是取了人的樣式作偶像,而後淪於取飛禽,又取走獸,及至最後取了爬蟲。這正好描述古埃及人的習行,他們其中三個主要的神是兀鷹、胡狼和眼鏡蛇。
人類的思想對拜偶像的邪惡這點明白得很慢。真神,首先在創造中顯示,然後在聖經中更完全地啟示,他是聖潔、可畏、榮耀、全能的。以任何形狀的創造物,不論是人或動物,來代表神,是一種存心的侮辱。這是故意激起神的忿怒。
以一個簡單的例子作說明。假設某人給一隻爬在地上的蟑螂拍照,然後陳列該幅相片,上面寫上葉光明。我肯定會視此為存心針對我的侮辱,又何況那些人不單把神的名等同于他最高貴的受造物,甚至還包括那最低劣的,對神來說,這更是何等的奇恥大辱!
神對於違反這頭兩條誡命的審判含有典型的咒詛特徵:代代沿續,至少直至第四代。在某些國家及某些文化中,拜假神的習行可追溯至百年甚至千年以前,咒詛的效果加重多倍以上。
一個來自這樣背景的人是咒詛的承繼人,好像雜草種植在他的生命中,把他與外面的撒但勢力連接起來。這雜草有兩個根:長的主根向下直生,旁根向不同的方向伸展出去。主根代表拜假神之祖先的影響。旁根則代表其他的影響,即這個人在他自己的一生中,因著他所犯不同的罪,或因著他敬拜假神,又或因藉著其他途徑所帶來的影響。
他可以享受在基督裏真正的自由,做一個完全新造的人之前,必須把雜草徹底地連根拔掉。最重大及最難處理的根。是那把他與拜神的歷代連系起來的主根。只有神超然的恩典及能力才能有效地清除那一切的根。感謝神,在馬太福音十五章十三節,耶穌的應許給予希望:
“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裁種的,必要拔出來。”
以下是真實見証:
(珍的見証,以下是利百加趕鬼專家以第一人稱的說明)
珍是來自我家鄉的一位35歲的護士。大約在十年前,我曾和她一起共事過,她看到我的改變很驚訝,因此某天下午我和她坐下來,分享主耶穌在我生命中所做的一切。她的反應是:
「你知道的嘛,五年前我曾有兩個朋友把生命交託給耶穌,從此他們的生命就有了戲劇化的改變,從原來的失望、憂傷變為喜樂和平安。我常常想自己也要這麼做,但我偏偏卻不能,後來也就慢慢淡忘了。」
「你為什麼不能將生命交托給耶穌基督?」我問。
「這個,我看得出來那對我有益處,但我就是不能。事實上,在我們談論這件事情的同時,我覺得自己忽然變得非常焦慮不安,我想我們最後立刻打住,不再談這些了。」
我原本可能會停下來,但是讚美主,感謝衪給我的訓練,使我認出所有的癥狀,因此我繼續說下去。
「容我再問一個問題:『當你試著思想耶穌的時候,是否像撞到一面空白的,而且若要繼續想下去,就得費很大的努力,因此你乾脆就放棄了?」
「對!就是這樣!你怎麼知道的?」
「這個嘛,我曾上過上帝的訓練學校。告訴我,你參加過什麼秘術的活動?」我的話令她大吃一驚。
「你怎麼知道這件事?我沒有接觸很多,但是大約在八年前因著尋找刺激的心理,我有去算命那看過手相。之後,又有好幾次去找手相的和占卜的,最近還曾用占星術算過命,但我並沒有真正對這些玩意兒認真過,只是玩玩而已。」
「哦,珍,只要與秘術有一點點皮毛的接觸,就足以使你置身在魔鬼的捆綁之下了。這便是你一直不能接受耶穌的原因,但是我帶給你一個好消息:耶穌是要來讓被擄者得釋放,而且由於我是衪的子民,所以衪已把戰勝撒但和惡魔的力量與權柄賜給我了。你們這些把珍捆綁住並讓她看不清真理的邪魔,我現在就奉耶穌的名捆綁你們,你們再也不能在她的生命中活動!」
珍看起來一副一頭霧水的樣子,彷復在懷疑我是否已神智不清,但我只是改變話題,談了十分鐘其它事情,然後我問:
「珍,我剛剛問你是否願意接受耶穌基督做你的救主,而你也知道那就是你必須做的。現在跟我一起禱告,怎麼樣?」
她先是一臉訝然,接著露出輕鬆的表情。
「你知道的,我現在要和你一起禱告。我可以接受主耶穌!我真不明白自己為何沒有早些接受。」
我們一起跪下來,於是又有一位被擄者從撒但的黑暗國度裡被釋放出來,投入上帝的懷抱。然後我告訴她有關門路被打開的事,於是她禱告,並以耶穌的寶血永遠向撒但關閉那些管道。
■記住:基督徒是屬耶穌的,他憑著他的寶血,用重價把我們買回來,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神的靈居處(林前6:19-20)
遭大群惡魔侵入的人常常需要別的基督徒幫助他驅魔和釋放。我們必須了解在我們傳福音的對象中確實有很多人被邪魔所捆綁,有的在裡面,有的在外面,因此
他們的意志是不自由的。他們無法讓自己接受耶穌做生命的救主,而他們的心智也同樣被綁,以致不能了牽福音的訊息。
林後 四 3-4
「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
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
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
現在再總結一下,如果你過去曾有犯過這些以上所提的罪而讓鬼有門路入侵的話,
你需要↓
1. 承認你相信基督及他為你所作的犧牲
在羅馬書十章九節至十節,保羅解釋為得基督犧牲的益處,有兩個必要的條件,就是心裏相信神叫耶穌從死裏復活;口裏承認耶穌為主。心裏相信不能完全有效,直至口裏承認才能完成。
字面上,“承認”一詞意即“說出所認同的”。在聖經的信仰背景,承認的意思是用我們的口說出神在他的話語中所說過的。在希伯來書三章一節,耶穌被稱為“我們所認為的大祭司”。當我們說出合乎聖經的聲明時,就等於承認主為我們所作的祭司職事。
必須作出明確的個人聲明。例如:
主耶穌基督,我相信你是神的兒子及唯一往父神的路;相信你為我的罪死在十字架並從死裏復活。請你原諒我的罪,並進到我心裡。
2. 為你所有的叛逆行為及罪悔改
有很多外在的因素,甚至可追溯至前數代,導致生命中的咒詛。無論如何,一切問題的根是在自己的裏面。這可總括於“罪孽”一詞當中:對神叛逆的態度及由此而產生的罪。為此,必須承擔個人的責任。
因此,在接受神的憐憫之前,他要求悔改。這必須是一個明確的決定:願意放下自己的叛逆,毫無保留地服從神要求的一切。一個真正悔改的人是不會再與神爭辯的!
新約絕不容許漠視悔改的信心。施洗約翰在耶穌之前預備道路時,他信息的第一個詞是“悔改……”(馬太福音三章2)耶穌開始他公開的事工時,他接續約翰的腳蹤說:
“當悔改,信福音。” (馬可福音一章15)
沒有悔改,就沒有真實信心的可能。很多聲稱為基督徒的人不斷在信心上掙扎,是因為他們未履行悔改這個先決條件。結果,永遠不能領受基督犧牲的全部意義。
以下的聲明可作參考,表達神所要求的悔改:
主,我撇棄我一切的叛逆及一切的罪,並服從你為我的主。
3. 懇求神赦免一切的罪
神的祝福不能進入我們生命中的最大阻礙是罪未得赦免。神已為我們的罪得赦免賜下了恩惠,但他要求我們先認罪。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約翰壹書一章9節)
神是信實的,他已賜與我們他的應許,耶穌已為我們的罪付上完全的贖價。
可能神已向你指出某些罪導致咒詛進入你的生命之中。若是如此,你要明確地承認這些罪。
也有可能臨到你身上的罪,是因為你祖先所犯的罪,特別是拜偶像或秘術所致。你不會承擔祖先所犯的罪,但會在不同方式中受他們犯罪結果的影響。若知道自己屬於這個情況,求神把你從這後果之下釋放出來。以下是適合這方面的禱告:
主啊,我在你面前承認我一切的罪,特別是任何使我暴露於咒詛之下的罪,並祈求你的赦免。同時求你把我從祖先犯罪的後果之下釋放出來。
4. 寬恕所有曾傷害或虐待過自己的人
把神的祝福拒之於生命門外的大障礙是我們心裏不饒恕他人。若想神垂聽我們的禱告,耶穌指出必須要作的事:
“你們站著禱告的時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們就當饒恕他,好叫你們在天上的父,也饒恕你們的過犯。” (馬可福音十一章20)
同樣的原則貫穿整個新約:若想神饒恕我們,我們必須饒恕別人。
寬恕不光是情緒上的事,而是一個決定。以一個小比喻例證。如你手持借給別人的一千元的借據。然而,在天上,神手持借給你的一萬元借據。神給你一個提議:你撕毀你手中的借據,我就撕毀我手中的借據。反之,若你緊持別人的欠單,我也緊持你的欠單!
饒恕人不是巨大的犧牲,而是對自己有益。不願意為自己的一萬元債務得撤消而取消他人的一千元債務,是缺乏頭腦!
神可能已在你的意念中帶出幾個或多個你需要饒恕的人。你要仰賴聖靈的幫助。他會促使你作正確的決定,但他不會替你作。當你感到聖靈的感動,要回應他!作出乾淨利落的決定,饒恕他人,用言辭表達你的決定。大聲說出:主,我饒恕……並說出有關人的名字。最難說出的名字,正是最需要寬恕的人!你可以用簡單字句:
主啊!我立志饒恕所有曾傷害我或惡待我的人,正如我需要你的饒恕。我特別寬恕……(說出那人或眾人的名字)。
5. 棄絕與秘術或撒但有關的任何聯絡。
在為釋放作禱告前,有一個進一步且重要的範圍,那就是與秘術或撒但有關的聯絡,這包括一個十分廣泛的活動範圍。你可能需要回頭參看本書第六章,那裏有一個表,包括部分,而不是全部有關活動種類。若你對某一個在表中未提及的種類,有含糊意識,求神清晰地指示你吧!
若曾參與過任何這類的活動,即已越過無形的邊界,進入撒但的國度了。自那時起,不論知道與否,撒但已視你為他的臣民之一。他在你身上有權利。因為神的國度與撒但的國度彼此完全敵對,所以你不能享受神國度子民的權利與利益。你首先需要徹底永遠斷絕與撒但的一切聯繫,並完全撤銷他可以攻擊你的任何權利。
在哥林多後書六章十四節至十五節,保羅強調完全與撒但的國度斷絕的必要性。
“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即撒但)有什麼相和呢?”
在第十七節他以一個直接從主而來的囑咐總結說:
“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
必須要處理掉所有“相交之物”,即與撒但有聯繫的東西,包括很多不同的項目(例如搖滾CD、角色扮演幻想遊戲的材料、天主教耶穌釘十字架的畫像、天主教的唸珠、佛教的經書等,都是「傭物」。)若你有任何疑惑,不知如何應用在自己的情況中,求神向你指出,然後用最有效的方法除掉它:燒毀,打碎,拋掉,或任何此類方法!
因為傭物會為魔鬼提供一個合法的根據地,使牠們可以這些物品不斷地把邪惡力量帶進家中,傭物就是邪魔附著其上的東西。任何用來愛拜或服事撒但的物品都是邪魔合法的地盤,換句話說,邪魔有權利附著或使用這些東西,以下是一些聖經教導:
△ 申命記 七 25-26
他們雕刻的神像,你們要用火焚燒;其上的金銀,你不可貪圖,也不可收取,免得你因此陷入網羅;這原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可憎的物,你不可帶進家去;不然,你就成了當毀滅的,與那物一樣。你要十分厭惡,十分憎嫌,因為這是當毀滅的物。
以上的經文顯示偶像即代表邪魔。申命記中清楚地說膽了所有這類敬拜偶像的物品都是上帝所憎惡的,務求銷毀淨盡。神不要以色列人把這種「被鬼玷污」的物品帶進他們家裡去,恐怕它們會對他們造成不良影響,因為邪魔必施展強有力的影響力,遲早總會使他們落入拜鬼的光景裡。
若你已作好準備與撒但及他的國度完全斷絕,這裏是一個適當的途徑去禱告這事:
『主啊,我棄絕與任何秘術或撒但有關的聯絡。若我有任何“相關之物,我承諾銷毀它們。並撤消撒但攻擊我的一切權利。』
6. 為從任何咒詛之下作釋放禱告
若做了前面五個步驟的每一步,你就可以為從任何臨到你身上的咒詛之下得釋放發出實際的祈禱。但緊記,神施憐憫的根基只有一個,就是當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所發生的替換。包含在那替換中的是從所有咒詛下得釋放的供應。藉掛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因每一個臨到你身上的咒詛而成為咒詛,使你可從一切的咒詛下得釋放,並領受神的祝福。
重要的是信心的基礎應當只有一個,那就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所為你帶來的一切福份。你無需賺取釋放,也不能“配得”。若你以類似的想法來賺取及配得到神那裏,你的信心就沒有堅固的基礎。神回應我們只因為耶穌為我們所成就的,而不是我們自己的功勞。
以此作為信心的基礎來祈禱,你的禱告不應當只停止於求,而想帶來真正的接受。在馬可福音十一章二十四節,耶穌立下了這樣的原則:
“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
這種禱告有兩個彼此互為因果關係的階段:接受與得著。接受是因,得著隨之成為果。接受是過去式,得著是將來式。接受發生在禱告的時候,得著的時間及方法隨著神的主權所決定,緊跟而來。耶穌強調的原則是:禱告時若不接受,就沒有保證可以得著。
以下是適當的禱告。可先讀禱文,再繼續看進一步的指示。
“主耶穌,我相信你在十字架上已承擔了臨到我身上的一切咒詛。現在我懇求你把我從臨到我生命中的每一個咒詛下釋放出來,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
“現在我憑信接受我的釋放,並為此感謝你。”
到此刻,請暫停!在你作出這個釋放禱告之前,逐個重申你先前所作的五個宣告是明智之舉。不必另加任何評論或解釋。
你可以大聲、緩慢、謹慎及專心地讀出。若不肯定任何一部份,可回頭再讀。認同你所讀的字句。讀完時,應當有這種感覺,就是藉著所說的話,你已到了神那裏。然後直接進入在結尾的釋放禱告部分。
完整的禱文:
“主耶穌基督,我相信你是神的兒子及唯一往父神的路;並相信你為我的罪死在十架上並從死裏復活。”
“我撇棄一切的叛逆及一切的罪,並順服你為我的主。”
“我在你面前承認我一切的罪,特別是任何使我暴露在咒詛之下的罪,祈求你的赦免。同時求你把我從祖先犯罪的後果之下釋放出來。”
“我立志饒恕所有曾傷害我或惡待我的人,正如我需要你的饒恕一樣。我特別寬恕……”
“我棄絕與秘術或撒但有關的聯絡。若我有任何“相關之物”,我承諾銷毀它們。撤消一切撒但攻擊我的權利。”
“主耶穌,我相信你在十字架上已承擔了臨到我身上的一切咒詛。現在我懇求你把我從臨到我生命的每一個咒詛下釋放出來,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
“現在我憑信接受我的釋放,並為此感謝你。”
“感謝不要停止在只說兩次。人的思想一點也不會領悟祈求神所作的,要用心回應神!現在正是大好時機,釋放多年以來在你裏面的傷害、壓力或抑制。若在你裏面的堤壩崩裂,不必強忍你內心流出的淚水。
切勿因怕難為情或尷尬而強忍!神已知道你自始至終埋藏在心底的事情,他不會因這些事而尷尬。這樣你也不必告訴神你是多麼愛他。越多表達你的愛,釋放對你越真實。
得釋放的關鍵不是某些特別類型的回應。信心可以用很多不同的方式來表達。沒有一套回應神的模式,是人人必須跟從的。就以你的真我面對神,向神的愛開放你整個人,如花向太陽開啟一樣。
7. 領受 繼續在神的祝福中!
不要在這階段嘗試分析自己將會領取何種形式的祝福,或神如何給你。把那些交在神的手中。讓神按照他的方法及時間。你無須理會。你的本分只是向神毫無保留開放自己,帶領你,供應你。
記著神“能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以弗所書三章20節)。所以,不要限制神,只作你需要做的。
你可以用這簡單形式的話說:
“主啊,我現在向你敞開自己去領受你想給我的各方面的祝福。”
等待神的回應,對你將是一件興奮的事!
★★釋放(Deliverance)的三個原理★★
(一) 針對那些讓魔鬼進入門路的罪以耶穌基督之名向神認罪並悔改。
(二) 以耶穌基督之名命令那些從門路進入的魔鬼立即和永遠離開。
(三) 以信心接受神永遠會遵行自己的話。就是一個如果一個人真的
悔改他的罪,神就會洗淨他的罪而魔鬼就必須要走。
※註:『悔改』不單是為過去的罪後悔,而包括了棄絕以前犯的罪,並不再犯。
★★★釋放(Deliverance)的四個步奏★★★
♂(一)列舉過去所犯的那些「門路」的罪。
魔鬼入侵人的門路主要可以歸納分成三個類別:
(1) 遺傳 (inheritance)
(2) 性方面的罪 (sexual sins)
(3) 任何與秘術(occult)的接觸
前面已提供哪些是讓人向魔鬼打開門路的罪。
先坐下來拿筆寫下自己曾犯的那些打開門路的罪,
並求聖靈啟示和告訴你,然後最後以「按時間順序」
的方式寫下來,也就是從出生開始,到國小時代,
青少年時代,到成人時代…一一列出不同歲數所犯
的罪。不用講到過於細節,如性方面的罪,可以簡單分成:
( ) Adultery 姦淫
( ) Fornication 婚前性行為(聖經稱為『淫亂』
( ) Adultery 通姦
( ) Incest 亂倫
( ) 技術性淫亂和通姦:即刺激性器官作為實際性行為的替代行為,
例如穿著褲子和另一方摩擦等,亦會遭到鬼魔附身。
( ) SM 虐待或被虐性行為:這種變態的性行為亦會為鬼魔打開入口。
( ) Homosexual/ Lesbianism 同性戀
( ) Masturbation 手淫;自慰
( ) 幻想式情慾
( ) Pornography 色情刊物媒體影片
( ) 和鬼魔性交 (Succubus and Incubus)
( ) Molestation 性騷擾
( ) Rape 強暴 (被害者本身沒有犯罪)
( ) Oral sex 口交
( ) Anal sex 肛交
( ) Bestiality 人獸交
♂二、悔改並以耶穌基督之名向神求原諒和潔淨,並封閉其門路:
把你上面所列表寫下的罪「一個一個地」向神悔罪,並求神原諒和封閉門路。
♂三、以耶穌之名大聲命令那些從犯罪之門路進來的鬼魔立刻和永遠地離開你!
♂四、停止犯罪。並潔淨你的生活和閱讀背誦聖經經文
△被釋放後怎樣保持不再被鬼入侵
(雅四:7-8)——「故此你們要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
※很多人只引用下半段經文,但是如果「不順服神」的話,魔鬼是不會離開我們
逃跑的!
一•順服神
對主效忠,像在軍隊一樣。
穩定讀聖經:讓神的話充滿我們的思想叫 我們的心思意念、計劃合乎神旨意。
建立强壯的禱告生活:常常禱告,對聖靈敏銳。
順服神在地上所設立之權柄(領袖)與領導人。與人建立美好的關係。
二•抵擋魔鬼
要站穩、不受它影響。學習去爭戰,主動攻打。(彼前五:8-9)「務要謹守,警醒。因爲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游行,……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
照神旨意行,贊美神,用强有力的禱告,大聲命令邪靈離開,不要作一個孤獨的基督徒,(傳 4:12)「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在小組中與組員敞開自己,交通分享,爭戰禱告。
三•親近神
(何 6:3)「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他。」努力與神建立親密關係,花時間在神面前,規律的禁食(一周二餐或一天),傾聽聖靈的聲音,每天隨時隨地與主交通。感恩、贊美、敬拜,經常聽敬拜詩歌,一面放敬拜詩歌,一面禱告,很有果效和力量,禱告時間能更長,使自己的靈更提升。
結果:魔鬼就離開你逃跑了。
■記得:房子打掃乾淨後,就要離開來努力順服神,抵擋魔鬼,親近神,否則後果更不好。請讀(太十二:43-45)「污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却尋不著。于是說:『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裏去。』到了,就看見裏面空閑,打掃乾淨,修飾好了,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裏,那人末後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這邪惡的世代也要如此。」
弟兄姊妹,我們必需認清一件事實,不管您要或不要,您今天已經在屬靈的戰場上了;聖經一而再的提醒我們是耶穌基督的精兵(提後3~4),是隨時備戰的精兵。(伯:6~7)——「有一天,神的衆子來侍立在耶和莘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耶和華問撒但說: 『你從那裏來?』撒但回答說:『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然而(弗 6:12)「因我們幷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原文是摔跤;下同),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林後十:4-5)「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傾服基督.....耶穌基督已戰勝那掌死權的魔鬼,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也都賜給他了,我們也在他的得勝與權柄下爭戰得勝。保羅說: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呢?」
(弗四:26-27)「生氣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聖經教導我們不可給魔鬼留地步,爲何基督徒信主後,仍然會失敗、犯罪,活在過犯中呢?因爲給魔鬼留地步,生命中有了破口,就是給魔鬼機會,打開了心門;或是犯罪,向罪開放,且沒有意識到罪之嚴重性、不承認有罪。又將犯罪合理化:找藉口怪罪于別人、不饒恕……,這些都成爲我們生命中的破口及堅固營壘,使魔鬼在我們身上有合法權利來占據及攪擾。魔鬼從未强迫人,除非你打開心門,給它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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