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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不同的角度來看《馬利與我》

      當初會想去讀《馬利與我》這本書是因為看了
蘋果日報2006年11月25日上刊的一篇由深雪寫的專欄,
標題為《愛上全世界最糟糕的狗》。
http://blog.1-apple.com.tw/zitacat/index.cfm?Fuseaction=PersonArticle&ArtID=21915
一般的狗故事都是寫關於一個狗怎麼地優秀和傑出,
但這個狗故事則逆其道而行— 是講一個名叫馬利很糟糕的狗的故事,但儘管這隻狗的不完美和調皮搗蛋加上牠的不斷闖禍,牠的主人依然非常愛牠。作者在讀的幾本狗專家寫的書,書中都把像馬利這種非常瘋狂的狗列為「精神不穩定的狗」和「異常的狗」,並建議予以「安樂死」,但這位作者,也就是馬利的狗主人,沒有這麼做。
      那我想切入本書的角度,是以「權威;權柄」(authority)的觀點來切入。就 Merriam-Webster’s 11th Collegiate Dictionary 的解釋,authority的其中之一重要解釋為「persons in command」。而就Oxford Talking Dictionary的解釋,authority字義為:
(1) Power to enforce obedience.
(2) Power or right to enforce obedience; moral or legal supremacy; right to command or give a final decision.
(3) Derived or delegated power; authorization.
(4) Those in power or control.

      基本上,這個世界就是由權威所組成的世界。在每一個人之上,都有權威。而每一個權威都握有權柄。如中國講的君臣父子,也就是一個權威和權柄的概念。君王為一國的最大權威,而臣子從君王手中接受了分配式的權力/權柄(delegated authority)來執行王的命令。五品官下面有四品官,四品官下面有三品,以此類推。而以家庭來說的話,每一個家庭最大的權威通常是父親,接下來是母親,然後是小孩。小孩必須服在父母的權威之下,否則一個有規則的秩序就受到干擾和破壞。而一個國家來看的話,當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時,這個國家就會發生問題。另外,很多學者相信,世界上最終最高的權威就是來自上帝,其他的權威都是delegated authority。又以一個大學來說,通常最大的權威是校長,接著是院長,然後是所長,依此類推。當在權威底下的人,反抗不服權威時,整個架構就發生了問題。因此權威底下的人應該「服從」權威。如果當權威底下的人不服從或是反抗權威,一個正常的秩序就被擾亂。相對之下,當一個權威濫用其權力,不當地行使權威,也會產生很嚴重的問題。以一個國家來講,當一國的最高領導人沉醉於聲色和放縱於情慾,整個國家往往就跟著完蛋。看看中國古代的歷代王朝就知道,清朝的末代皇帝往往都很腐敗,整個國運也就跟著衰退下來。又以一個家庭為例,假如一家之主,一個父親,是個酒鬼,不負責任,那他的小孩往往也會發生問題。這從很多社會學的研究都可以看出。如父母有離過婚的小孩,將來長大後,發生離婚的機率大於生長於父母沒有離過婚的人的會離婚的機率。而一個小時候被虐待過的人,往往長大後也變成施虐者。因此,當一個權威腐敗或是喪失其權威時,在他/她之下的人就會受到極大的負面影響。明顯的例子是,當一個權威之人,如父親,對其女兒亂倫時,往往會對其女兒造成一生可怕的負面影響。又,當一個母親放棄其權威,對其兒女百依百順時,也會對她的兒女造成不良的影響。因此,一個權威必須適當地和正確地行使其權威和權柄而同樣地,服在權威之下的人也必須服從於權威。這樣家庭、社會、甚至國家的秩序才不會被破壞,維持一個和諧的狀態。
       甚至在聖經當中,也非常注重「權威」這個概念,在馬太福音8章5-10節有提到:
耶穌進了迦百農,有一個百夫長進前來,求他說: 
「主啊,我的僕人害癱瘓病,躺在家裡,甚是疼苦。」 
耶穌說:「我去醫治他。」 
百夫長回答說:「主啊,你到我舍下,我不敢當;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 
因為我在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你做這事!』他就去做。」
(For I am a man under authority, having soldiers under me: and I say to this man, Go, and he goeth; and to another, Come, and he cometh; and to my servant, Do this, and he doeth it. ) 
耶穌聽見就希奇,對跟從的人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  
那個百夫長知道權柄(authority)這個觀念。在古羅馬,設有百夫長、千夫長來管理士兵。百夫長底下,有大約百人的士兵供他使喚,服在他的權威底下。因此,了解 authority 這個觀念非常重要。

在民主的國家,如台灣,美國,往往最難理解「權威」、「權柄」的概念。
Soul trapped in burning mud
因為以民主的心態來了解「王國原則」是難的。但我們必須了解神的國,也就是天國,正是一個王國。它是被一個王,也就是神,所統治的,並且有階級和層級。在今日,假如我們不同意某個柄威,我們可以以各種方式
來挑戰他。並且不少人對權威予以藐視。但這樣的態度不會帶來我們尋找的自由,因為聖經說:
他們若聽從事奉他,就必度日亨通,歷年福樂;若不聽從,就要被刀殺滅,無知無識而死。」
                       (約伯記 36:11-12)




上述經文的「他」就是指上帝。注意這個應許,
如果我們順從神的權威,我們就會得到供應和保護,
但如果我們忽視他的柄權,危險將會來到。
但有人說:「我順從神,但不順從人,除非我同意那個人的看法。」
這就是一個極大錯謬的看法,我們沒有辦法將順從神的權柄和我們
順從神委派的權柄分開。聽聖經怎麼告誡我們:
 回上一層(熱鍵:b)
(羅馬書 第13章1-2節)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
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
抗拒的必自取咒詛
。  」

從上面經文來看,首先,神指派了所有存在的統治者。事實就是,
沒有人可以進到一個合法權威的位置而沒有神的默認。
第二,反抗委派的權威就是對神的管理、法規反抗。
這樣行的人必招致神的審判。我們必須知道,
我們的天父,並不是一個渴求權力的領導,祂這樣
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提後3:16)

讓我們來看看掃羅王的故事。神曾對掃羅說:
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
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
(撒母耳記上15:3)
這個命令很具體很完整。掃羅也真的聽令去做了。
掃羅王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但只有一個例外,他饒了亞瑪力王的性命,把他當作戰利品。
並他留下那些最好的牛、羊、駱駝,和驢給他的人民並當作
供品給神。他的老百姓一定心想:「掃羅王是多麼地愛惜
他的百姓啊!又多麼愛神!」
但神卻有不同的看法,神對撒母耳悲嘆道:
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因為他轉去不跟從我,不遵守我的命令。」
撒母耳記上15:11)

這樣,在神的眼中,部分的順從等於不順從。掃羅做到了 99%,
只有 1 % 沒有做到,但仍然是背逆。
我們常常聽到以下的言論:
「為什麼你老是沒有看到我所做的?而老是注意那一點點我所沒有做的?」

這不是掃羅第一次沒有完成神所交付的任務。掃羅有一個不順從的習慣。
之前撒母耳也為掃羅的不順從而責備過他。
從掃羅的例子我們看到不順從的教訓。

羅馬書 第13章 1-2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咒詛。

「在上有權柄」的不只是講那些做官的,也適用於所有的神委派權柄之人,
包括主管、上司、父母。並注意「人人當順服」,「人人」是指所有的人,
沒有人是例外。即使在世上最壞的權威,也不是沒有神的派定,
讓我舉一個比希特勒、史達林更邪惡的人,摩西時代的法老。
在他的領導下,以色例人被惡待,假如那還不夠,他殺死成千上萬的無辜
的嬰兒,他不怕神,因為他自認自己就是神。這樣一個邪惡的人,他的
權位是從哪裡來的?神的子民以色列人是怎樣變到在他的權柄之下的?是個巧合嗎?
根據聖經,神透過摩西告訴法老:「是我興起你的。」(I have raised you up)
(出埃及記 (9:16)
在新約,保羅再度呼應說:
(羅馬書九章17節)
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
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
。 」

所以毫無疑問的,即使是像法老這樣的暴君,也是神興起的
並指派他到他所有的權位。這也呼應聖經所說的「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
那有人問為什麼神要興起像希特勒恐佈的殺人魔王.法老?
答案很簡單,比起讓我們享有我們今世的安適和享樂,神重視的是「救贖」和神的榮耀。
注意神的話:
出埃及記 9: 16
 其實,我叫你存立(興起),是特要向你顯我的大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 

在神把以色例人置於法老的權柄之下之前,外邦人沒有人知道神的名。
知道神的名的只有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的後裔而已。
而外邦人知道所謂「神」的名,其實都是魔鬼的名,因為他們都是在拜偶像,
在拜鬼,不是拜真神。甚至埃及法老自立為神。沒有人認識耶和華真神。

出埃及記 第5章  2 節
法老說:耶和華是誰,使我聽他的話,容以色列人去呢?
我不認識耶和華,也不容以色列人去!

但當神藉由摩西在埃及大顯神蹟時,外邦人開始知道神。

(出埃及記10:7)
法老的臣僕對法老說:這人為我們的網羅要到幾時呢?
容這些人去事奉耶和華─他們的神吧!

(出埃及記8: 19)
行法術的就對法老說:這是的手段。

即使法老也知道了耶和華真神,因為他說:
這一次我犯了罪了。耶和華是公義的;我和我的百姓是邪惡的。」(9:27)

神在埃及的救贖以色列人和重罰法老等埃及人,
不只埃及人知道,後來更傳遍其它的外邦地區。
後來喇合對以色列人的密探說:
我知道耶和華已經把這地賜給你們,並且因你們的緣故我們都驚慌了。這地的一切居民在你們面前心都消化了;因為我們聽見你們出埃及的時候,耶和華怎樣在你們前面使紅海的水乾了,並且你們怎樣待約但河東的兩個亞摩利王西宏和噩,將他們盡行毀滅。我們一聽見這些事,心就消化了。因你們的緣故,並無一人有膽氣。耶和華─你們的神本是上天下地的神。  」(約書亞記2:9-11)

後來喇合也因此被救贖,後來從她更出了基督。

所以我們看到即使是邪惡的權柄,如法老,都是被神指派的,為要完成神的計畫和旨意。
也許有人會問為什麼神派定像希特勒、毛澤東這樣的殺人魔王呢?
讓我們看看聖經↓

羅馬書 9:18;11:33-34
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 
 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

但另一方面,基督徒也可以離轉自己邪惡的道路,悔改,謙卑自己、順從和禱告
來正面影響一個統治者。
提摩太前書 第2章  1-3
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 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這是好的,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 

傳10:4  掌權者的心若向你發怒,不要離開你的本位,因為柔和能免大過。

目前存定的領導是被我們的禱告所影響的,如果你不關心,
例如總統選舉的時候,不禱告,不去投票,很可能神就讓
一位邪惡、撒但希望的候選人當選。
我們再來看亞倫的兒子的背逆權柄的下場:

利未記十章一至二節:『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在神面前學習走事奉的路的人,必須看見拿答、亞比戶的故事是何等嚴重的一件事!他們獻上凡火,是神所沒有命令的。我怕你們沒有看見這件事的嚴重是從何而來。神是揀選亞倫作大祭司,不是揀選他的兒子作大祭司。亞倫的兒子們作祭司,乃因父親是作大祭司,而他們是在亞倫的家裏。神揀選他們,是因為亞倫這一家在神面前的光景對,並不是因為他們個人對。神揀選利未的子孫,是與他們的先祖有關,與利未支派的子孫無關。亞倫的兒子們作祭司,是跟著父親學的。聖經一直說,他們作祭司事奉時,亞倫與他的兒子們把祭物放在祭壇上。神是設立亞倫作權柄,他的兒子要服在父親的權柄之下。九章一直說,是亞倫獻祭,他的兒子們在那裏學,他們不過作助手幫助父親。神不盼望拿答、亞比戶自己動手作任何事。但他們看見亞倫作甚麼,以為自己也能作,就作了神所沒有吩咐的事。他們獻了凡火。凡火,乃是神所沒有吩咐的。因為亞倫沒有動,他們就也不該動。亞倫沒有受吩咐要獻祭,他們卻擅自去獻祭,那就是凡火。拿答、亞比戶只能跟隨亞倫,但他們卻以為自己也能獻祭,不得亞倫的吩咐就獻上凡火。他們乃是不在權柄底下獻祭。撒母耳記上說,聽命勝於獻祭。(十五22。)在這裏有獻祭,但沒有聽命,沒有服權柄。這就是背叛神的權柄,因此從神面前有火出來燒滅他們。
       那我之所以為提到 authority (權柄) 這個觀念是因為我認為馬利這隻狗能夠這麼搗蛋和越來越變本加厲是因為狗主人的放縱和未能有效地行使其權威。當一個狗不乖時,狗主人有義務和責任教導和管教他們的狗。
我舉一個例子,一個警察當面臨要逮捕自己的親人時,也必須行使他delegated authority而不是自行放縱犯人。當然,我不是說馬利應該被安樂死,而是該被更嚴格地控制和管教,如牠經當亂咬東西,就該給牠戴個口罩之類的加以約束。溺愛和愛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當一個權威放棄其行使權威和其權力時,問題就會產生。就是這麼簡單。因此,讀完《馬利與我》這本書後,除了感受到狗主人對寵物的愛之外,也深覺得馬利其實可以表現得更好,只要其狗主人願意真正行使狗主人的權威。(完)

★更多權柄觀念教導:
http://www.wretch.cc/blog/SnoopyYang/26321105

參考推薦閱讀書目
以下的兩本書都是探討authority這個觀念很好的讀物,
大家不妨參考一下。

(1)  I Give You Authority by Charles Kraft
(2) Under Cover by John Bev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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